找商網手機端:m.zhaosw.com
國領航(北京)企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主營產品: 公司注冊服務
䝒䝕䝏䝒䝒䝔䝕䝐䝐䝐䝖
轉讓保險公估牌照
價格
訂貨量(個)
¥3334.00
≥1
店鋪主推品 熱銷潛力款
聯系人 王經理
䝒䝕䝏䝒䝒䝔䝕䝐䝐䝐䝖
發貨地 北京市
在線客服
商品參數
|
商品介紹
|
聯系方式
是否帶人員 帶
公估師數量 8個
股權轉讓比例 100%
時間 操作快
價格 有優勢
流程 快
省市 多省市
服務 好
成立日期 2009
企業情況 優質
隨時變更 可以
企業狀態 存續
地區 北京
類型 保險公估
類別 保險代理
商品介紹
隨著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在國家政策的扶持下,我國保險業進入了快速發展的粗放型發展階段。在一批批外國保險公司紛紛加人我國保險市場的同時,我國一些保險公估公司相繼掛牌成立,如的“公估行”、的“北方公估行”、的“平量行有限公司”等。在國外,一些公估行也看好中國的保險公估市場,向有關部門申請在中國設立,如平良行、湯克、麥理倫等。這些捷足先登的在世界保險公估市場上保險公估公司,期盼在未來中國保險公估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我國保險公估市場上出現的保險公估之快、來勢之猛,說明了我國保險公估業發展潛力很大。
3.發展階段
1997年以來,隨著我國保險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的轉變,保險市場上化、分工細的要求顯得尤為重要。其中保險公估人以技術服務和理賠經驗及質量為依托,逐步被保險公司所接納,成為保險公司處理相關理賠業務的得力助手。
你清楚保險公估公司怎么收購嗎?你清楚保險公估公司怎么轉讓嗎?
可能有很多朋友想做保險公估這塊業務,但又苦于不懂收購流程和一些限制。我手里正好有兩家公估公司要出手轉讓。先讓我自我介紹一下,本人所在公司是家大型集團公司,行業老資質了,運營17年了,之前我們成功幫客戶操作過好多保險公估公司的收購和轉讓案例。只要是保險行業的牌照收購和轉讓,我這邊很。像保險經紀公司、保險代理公司。全國區域的都操作了不少,行業經驗豐富,如果有朋友看到我的帖子,可以盡管放心找我辦理這方面的業務。
下面我粗略的普及一下保險公估公司的知識點吧
一、保險公估公司分兩種:一種是區域的,注冊資金100萬。注冊資金200萬,可能做全國業務。
二、注冊資金全部要求實繳,硬性要求。
三、備案制:2019年11月30號之前的保險公估公司都有許可證。之后的,都需要到保監局進行備案,以前的都收回許可證改成備案制了。
四、都需要10%的資金托管賬戶不能動,等本案通過后才能用。
五、股東法人2/3的人員需要自己具備保險公估師書。
六、需要有8個公估師許可證的工作人員。沒有的話我這邊幫忙找公估師進行。到時候也可以面談,根據實際情況,看個人意愿,轉讓方可以帶人員一起轉讓給收購方,這種收購方案比較省事。
保險公估師轉讓流程,面談簽訂收購意向合同。工商、保監變更我們給您操作。周期也不長,歡迎咨詢致電曹經理
介紹的差不多了,看到帖子的朋友您了解了嗎?
我國保險公估業的現狀、問題和發展建議》
切入點與框架布局可以:
一、我國保險公估業現狀
二、我國保險公估業問題
三、我國保險公估業問題產生原因
四、完善我國保險公估業對策
公估師一般就職于第三方的公估公司。立于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其公估結果被法律認可。
估損師?貌似沒怎么聽說過,估損都是由保險公司理賠員工估損的。
我們這邊,50萬以上的賠案才會請公估公司介入.
保險公估公司是否可以代理銷售保險產品?
這種問題,應該自己先搜搜。我只回答題干,問題說明自己去搜。
保險公估機構規定第三十條 保險公估機構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一)保險標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檢驗、估價及風險評估;
(二)保險標的出險后的查勘、檢驗、估損理算及出險保險標的殘值處理;
(三)風險管理咨詢;
(四)中國批準的其他業務。
什么是保險公估公司?
先簡單介紹以下保險公估公司
在保險經營的過程中,保險公司所承保的風險是多種多樣的,保險公司不可能配備門類齊全的所有人員,而且由保險公司自己評估和保險事故,
其性難以使人信服。 于是從事保險事故勘驗、、評估的保險公估人應運而生。
所謂保險公估人,是指依法設立的立從事保險事故評估、業務的機構和具有法定的從事保險事故評估、工作的。他們是協助保險理賠的立第三人,接受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的委托為其提供保險事故評估、服務。
保險公估機構的設立:
依據《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規定,保險公估機構可以是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一般分別應當具有發起人、協議或章程、出資數額、名稱和住 所、管理人員及公估人員符合規定條件(例如學歷為大學本科)或具有相應等方面的條件要求。
公估前景如何?
從長遠看,保險公估勢必是三個保險中介中有發展前途的。一是隨著競爭的日益激烈,保險服務會越來越被重視,未來中小公司必須從服務入手方有突圍可能,相較大公司,無論從成本還是管理能力,都無法抗衡,因此需求巨大。二是隨著保險的普及和對理賠服務需求的提高,民眾對規范的保險理賠中介有很大需求,從現在人傷黃牛漸成氣候就可看出。現在主要的問題是,保險公估都是由私人投資的,實力弱,對短期盈利要求高,因此在成本管控壓力下,公估的整體水平不高,目前只能作為保險公司理賠力量不足的補充,形成了惡性循環。同時,民眾仍習慣于保險公司直接理賠,而代理渠道又有意無意公估介入查勘定損,導致社會認識不足,但現在法院已在認同公估。相信經過必要的過程,公估必將象成熟國家一樣,成為保險市場重要力量。
保險中介機構 、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之間有什么區別?保險中介機構 、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之間”:保險中介結構包括后三種,后三種的解釋忽略,這樣打個比喻來描述三者的區別或許更直觀:代理相當于“賣方的推銷”,經紀相當于“買方的采購”,公估相當于買賣雙方理賠糾紛時的“裁判”或“公平秤”。
保險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設立,受保險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托辦理保險標的的查勘、、估損以及賠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
公估人的主要職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對保險標的進行檢驗、和理算,并出具保險公估報告 。
保險公估人代替保險公司立承擔保險理賠領域的工作,從而實現了保險理賠工作的化分工 。
在銀合并之前,保險公估許可證就做了改革,目前申請保險公估條和之前的政策大致上并沒有什么區別,還是原來的要求,既然沒有什么變化,那么現在的保險公估和之前的有什么不一樣呢,之前的叫做保險公估經營許可證,而現在的叫做保險公估公司備案,其實功能上沒有一點區別,只是在新的政策驅使下的簡政放權的改良,辦理的時間相比之前縮短了很多詳情可添加個人介紹中的微信號或留言詳聊。
保險公估牌照公司如何辦理? 全國性保險公估公司轉讓流程?
保險機構可以采取下列組織形式:
據統計,全國保險公估公司數量1000家左右,除去資本金幾十萬左右的,不到1000家。
小編經常遇到有人詢問:轉讓保險公估公司好變更嗎?轉讓保險公估公司如何變更?變更轉讓流程是怎樣的?等等.....今天小編統一回答。
保險中介機構 、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之間有什么區別?
保險公估公司注冊申請辦理成功后保險公估人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險理賠是保險經營的重要環節。在保險業發展初期,對保險標的檢驗、定損等工作往往由保險公司自己進行。隨著業務的發展,這種保險公司“全程包辦”方式的局限性日益暴露:保險公司理賠人員的局限性越來越難以適應復雜的情況。保險公司從經營成本考慮,不可能配備眾多的、門類齊全的各類技術人員。而保險公估人能協助保險公司解決理賠領域的一些性、技術性較強諸如經濟、金融、保險、財會、法律及工程技術等領域方面的問題,從而促進保險運作在理賠領域良好地進行。
2、保險公司既是承保人又是理賠人,直接負責對保險標的進行檢驗和定損,做出的結論難以令被保險人信服。保險合同的要原則是大誠信原則,由于保險合同訂立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在承保和理賠階段,以及在危險防范和控制方面,都存在違背這一原則的可能。而地位超然、從事保險標的查勘、、估損的保險公估人作為中介人,往往以“裁判員”的身份出現,立于保險雙方之外,在從事保險公估業務過程中始終本著“立、”原則,與保險人和被保險人是等距離關系,而不像保險人或被保險人易受主觀利益的驅動,能使保險賠付更趨于公平合理,可以有效緩和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在理賠領域的矛盾。“訴訟不如仲裁,仲裁不如調解,而調解又不如預先防止發生法律糾紛,這幾乎是不言而喻的。”
轉讓一家保險公估公司,注冊下來之后一直沒怎么經營,老板考慮轉讓出去,希望能夠有人把他經營好發揮他的價值,公司非常干凈,賬本憑證都有,公估師人員等都可以提供,公司可以開展全國業務,轉讓價格不高,價錢可以在談一談,感興趣的老板可以聯系我。
保險公估的程序:由于保險公估人的評估、結果關系到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的合法利益問題,因此,我國《保險法》在百二十三條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
(1)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都有權聘請立的評估機構或者對保險事故進行評估和;
(2)受聘進行評估和堅定的保險公估人可以是機構,也可以是個人;但機構必須是依法設立的立機構,個人必須是具有法定的。
(3)保險險公估人應當依法的執行業務,評估應有據,符合程序,評估報告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因故意或者過失給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保險公估人的評估和收取費用,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即可以雙方約定,但應遵守保險法和價格法、合同法和有關財產評估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3.發展階段
1997年以來,隨著我國保險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的轉變,保險市場上化、分工細的要求顯得尤為重要。其中保險公估人以技術服務和理賠經驗及質量為依托,逐步被保險公司所接納,成為保險公司處理相關理賠業務的得力助手。
你清楚保險公估公司怎么收購嗎?你清楚保險公估公司怎么轉讓嗎?
可能有很多朋友想做保險公估這塊業務,但又苦于不懂收購流程和一些限制。我手里正好有兩家公估公司要出手轉讓。先讓我自我介紹一下,本人所在公司是家大型集團公司,行業老資質了,運營17年了,之前我們成功幫客戶操作過好多保險公估公司的收購和轉讓案例。只要是保險行業的牌照收購和轉讓,我這邊很。像保險經紀公司、保險代理公司。全國區域的都操作了不少,行業經驗豐富,如果有朋友看到我的帖子,可以盡管放心找我辦理這方面的業務。
下面我粗略的普及一下保險公估公司的知識點吧
一、保險公估公司分兩種:一種是區域的,注冊資金100萬。注冊資金200萬,可能做全國業務。
二、注冊資金全部要求實繳,硬性要求。
三、備案制:2019年11月30號之前的保險公估公司都有許可證。之后的,都需要到保監局進行備案,以前的都收回許可證改成備案制了。
四、都需要10%的資金托管賬戶不能動,等本案通過后才能用。
五、股東法人2/3的人員需要自己具備保險公估師書。
六、需要有8個公估師許可證的工作人員。沒有的話我這邊幫忙找公估師進行。到時候也可以面談,根據實際情況,看個人意愿,轉讓方可以帶人員一起轉讓給收購方,這種收購方案比較省事。
保險公估師轉讓流程,面談簽訂收購意向合同。工商、保監變更我們給您操作。周期也不長,歡迎咨詢致電曹經理
介紹的差不多了,看到帖子的朋友您了解了嗎?
我國保險公估業的現狀、問題和發展建議》
切入點與框架布局可以:
一、我國保險公估業現狀
二、我國保險公估業問題
三、我國保險公估業問題產生原因
四、完善我國保險公估業對策
公估師一般就職于第三方的公估公司。立于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其公估結果被法律認可。
估損師?貌似沒怎么聽說過,估損都是由保險公司理賠員工估損的。
我們這邊,50萬以上的賠案才會請公估公司介入.
保險公估公司是否可以代理銷售保險產品?
這種問題,應該自己先搜搜。我只回答題干,問題說明自己去搜。
保險公估機構規定第三十條 保險公估機構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一)保險標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檢驗、估價及風險評估;
(二)保險標的出險后的查勘、檢驗、估損理算及出險保險標的殘值處理;
(三)風險管理咨詢;
(四)中國批準的其他業務。
什么是保險公估公司?
先簡單介紹以下保險公估公司
在保險經營的過程中,保險公司所承保的風險是多種多樣的,保險公司不可能配備門類齊全的所有人員,而且由保險公司自己評估和保險事故,
其性難以使人信服。 于是從事保險事故勘驗、、評估的保險公估人應運而生。
所謂保險公估人,是指依法設立的立從事保險事故評估、業務的機構和具有法定的從事保險事故評估、工作的。他們是協助保險理賠的立第三人,接受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的委托為其提供保險事故評估、服務。
保險公估機構的設立:
依據《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規定,保險公估機構可以是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一般分別應當具有發起人、協議或章程、出資數額、名稱和住 所、管理人員及公估人員符合規定條件(例如學歷為大學本科)或具有相應等方面的條件要求。
公估前景如何?
從長遠看,保險公估勢必是三個保險中介中有發展前途的。一是隨著競爭的日益激烈,保險服務會越來越被重視,未來中小公司必須從服務入手方有突圍可能,相較大公司,無論從成本還是管理能力,都無法抗衡,因此需求巨大。二是隨著保險的普及和對理賠服務需求的提高,民眾對規范的保險理賠中介有很大需求,從現在人傷黃牛漸成氣候就可看出。現在主要的問題是,保險公估都是由私人投資的,實力弱,對短期盈利要求高,因此在成本管控壓力下,公估的整體水平不高,目前只能作為保險公司理賠力量不足的補充,形成了惡性循環。同時,民眾仍習慣于保險公司直接理賠,而代理渠道又有意無意公估介入查勘定損,導致社會認識不足,但現在法院已在認同公估。相信經過必要的過程,公估必將象成熟國家一樣,成為保險市場重要力量。
保險中介機構 、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之間有什么區別?保險中介機構 、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之間”:保險中介結構包括后三種,后三種的解釋忽略,這樣打個比喻來描述三者的區別或許更直觀:代理相當于“賣方的推銷”,經紀相當于“買方的采購”,公估相當于買賣雙方理賠糾紛時的“裁判”或“公平秤”。
保險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設立,受保險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托辦理保險標的的查勘、、估損以及賠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
公估人的主要職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對保險標的進行檢驗、和理算,并出具保險公估報告 。
保險公估人代替保險公司立承擔保險理賠領域的工作,從而實現了保險理賠工作的化分工 。
在銀合并之前,保險公估許可證就做了改革,目前申請保險公估條和之前的政策大致上并沒有什么區別,還是原來的要求,既然沒有什么變化,那么現在的保險公估和之前的有什么不一樣呢,之前的叫做保險公估經營許可證,而現在的叫做保險公估公司備案,其實功能上沒有一點區別,只是在新的政策驅使下的簡政放權的改良,辦理的時間相比之前縮短了很多詳情可添加個人介紹中的微信號或留言詳聊。
保險公估牌照公司如何辦理? 全國性保險公估公司轉讓流程?
保險機構可以采取下列組織形式:
據統計,全國保險公估公司數量1000家左右,除去資本金幾十萬左右的,不到1000家。
小編經常遇到有人詢問:轉讓保險公估公司好變更嗎?轉讓保險公估公司如何變更?變更轉讓流程是怎樣的?等等.....今天小編統一回答。
保險中介機構 、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之間有什么區別?
保險公估公司注冊申請辦理成功后保險公估人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險理賠是保險經營的重要環節。在保險業發展初期,對保險標的檢驗、定損等工作往往由保險公司自己進行。隨著業務的發展,這種保險公司“全程包辦”方式的局限性日益暴露:保險公司理賠人員的局限性越來越難以適應復雜的情況。保險公司從經營成本考慮,不可能配備眾多的、門類齊全的各類技術人員。而保險公估人能協助保險公司解決理賠領域的一些性、技術性較強諸如經濟、金融、保險、財會、法律及工程技術等領域方面的問題,從而促進保險運作在理賠領域良好地進行。
2、保險公司既是承保人又是理賠人,直接負責對保險標的進行檢驗和定損,做出的結論難以令被保險人信服。保險合同的要原則是大誠信原則,由于保險合同訂立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在承保和理賠階段,以及在危險防范和控制方面,都存在違背這一原則的可能。而地位超然、從事保險標的查勘、、估損的保險公估人作為中介人,往往以“裁判員”的身份出現,立于保險雙方之外,在從事保險公估業務過程中始終本著“立、”原則,與保險人和被保險人是等距離關系,而不像保險人或被保險人易受主觀利益的驅動,能使保險賠付更趨于公平合理,可以有效緩和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在理賠領域的矛盾。“訴訟不如仲裁,仲裁不如調解,而調解又不如預先防止發生法律糾紛,這幾乎是不言而喻的。”
轉讓一家保險公估公司,注冊下來之后一直沒怎么經營,老板考慮轉讓出去,希望能夠有人把他經營好發揮他的價值,公司非常干凈,賬本憑證都有,公估師人員等都可以提供,公司可以開展全國業務,轉讓價格不高,價錢可以在談一談,感興趣的老板可以聯系我。
保險公估的程序:由于保險公估人的評估、結果關系到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的合法利益問題,因此,我國《保險法》在百二十三條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
(1)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都有權聘請立的評估機構或者對保險事故進行評估和;
(2)受聘進行評估和堅定的保險公估人可以是機構,也可以是個人;但機構必須是依法設立的立機構,個人必須是具有法定的。
(3)保險險公估人應當依法的執行業務,評估應有據,符合程序,評估報告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因故意或者過失給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保險公估人的評估和收取費用,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即可以雙方約定,但應遵守保險法和價格法、合同法和有關財產評估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聯系方式
公司名稱 國領航(北京)企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賣家 王經理 (QQ:940248278)
手機 䝒䝕䝏䝒䝒䝔䝕䝐䝐䝐䝖
地址 北京市
聯系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