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碩交通公路標示桿鋁標志牌貨源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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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架式交通標志桿——交通龍門架
門架式交通標志桿是標志安裝在門架上,標志下緣離地面的高度應大于該道路規定的凈空高度。
門架式交通標志桿適用于以下情況:
1.多車道道路(通向三車道以上)需要分別指示個車道去向;
2.交通量較大、外側車道大型車輛阻擋內側車道小型車輛視線;
3.交通留在較高運行速度下發生交織、分流和河流的路段,如:互通式立體交叉建個距離較近標志設置較密處、告訴公路與告訴公路相交的互通立體交叉主線區域等;
4.受空間限制,柱式、懸臂式安裝有困難;
5.出口匝道在行車反響的左側;
6.景觀上有要求。
附著式交通標志桿:
標志附著安裝在上跨橋和附近構造物上,按附著版面所處位置不同分車行道上附著式、路測附著式兩種。
附著式標志的安裝高度應符合GB3.12.1和GB3.12.3規定。如果標志支撐結構位于路側凈區內應確保其駛離道路的車輛構成危害,否則宜采用階梯效能結構或設置相應的防護、警告設施。
使用和維護:
1.道路交通標志設置(調整)應在新(改、擴)建道路建成通車前完成,路網中與此新(改、擴)建道路相關的道路上與其相關的標志也應同步調整,完善設置。
2.當道路交通條件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調整相關標志的設置
應盡量使用公路標號、城市道路名稱標志,以使道路使用者了解其所在路線和位置。
3.標志應經常清潔、維護,保持足夠的你反射性能,視認性。標志使用中還應避免其被數目遮擋、被路燈照明影響視認。
4.標志的形狀、顏色在其使用期內應符合本部分的規定。